欢迎访问咸阳天乐健身体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户外体育健身器材、室内健身器材、健身路径、塑胶跑道施工、环氧自流平施工、地坪漆施工等一站式服务。
咨询服务热线:
029-33248183
15029199001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
029-33248183
咨询热线:15029199001
邮箱:751063050@qq.com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人民东路凤凰城一单元2201室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安徽健身器材损毁严重,社区健身器材亟待加强管护
发布日期:2017-03-07  

  位于合肥市临泉路的风景苑小区内,几位老年居民正在稀稀落落的健身器材上活动。记者走近看到,部分健身器材已经损毁,双位扭腰器下方本应有两个可以转动的圆盘,现在仅剩下一个,健骑机零件松松垮垮已无法正常使用。

  在政务区绿怡居小区,设置在广场上的12部健身器材中一半均已丧失了健身功能。弹振压腿器上的塑料套早已碎裂;漫步机只剩一个踏板,一名女童两只脚踩在同一只踏板上,前后晃动;腰背按摩器螺丝松动,靠在上面摇摇晃晃;不远处一个蹬力训练器,4个座椅只剩下1个。健身器材上贴有金属铭牌,标注质保期为4年。小区居民介绍,这些健身器材是有关方面2008年捐赠的,已超过质保期。 “早就该换换了。不用吧,还想锻炼身体;用吧,又怕出事儿。 ”一位正在锻炼的居民说。

  在合裕路上的中翔盛景名苑小区内健身广场,单双杠、健步机、腰背按摩器、肩关节康复器、健骑机等健身器材一应俱全。 “但没有一个健身器是好的。 ”正在锻炼的王大爷向记者介绍,漫步机损坏较严重,其中两架的脚踏板不知踪影,还有一架少了一只“脚”;一架上肢牵引训练器把手脱落,锈迹斑斑,旁边的太空漫步器前面的把杆不见了。 “搬来这个小区的时候,这些器材就坏了,不知道该找谁来修。 ”王大爷说。

  记者走访合肥市多个社区发现,健身器材存在掉漆、生锈、损坏无法使用的现象,或者超龄“服役”等问题,一些健身器材因损坏过于严重被居民遗弃不用。由于长期无人管理和维修,这些损坏的公共健身器材给使用者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属地管护难以落实“小区安装了健身器材,我每天下楼就可以活动筋骨,这是政府为老百姓办的好事。但有些人不自觉,胡乱使用,把许多器材弄坏了。 ”绿怡居小区居民张女士说。在这个小区,记者看到部分居民使用健身器材很随意。有的儿童跳起来,拽着上肢牵引器的一端荡来荡去,有的用脚踢踹健身器材。 “据了解,很多公共健身器材都是人为破坏的。 ”合肥市体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说。

  这些损坏的公共健身器材,该由谁来负责维修保养?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社区负责人,她告诉记者:“小区内的公共健身器材,一部分是开发商安装的,另一部分是体育局配建的。对健身器材的损毁问题,居民曾多次反映,但社区没有相关经费,维修或更换均需向上级申请,并受名额限制,很难及时完成。 ”记者又采访了多位居委会负责人,有的答复没有专项资金,无法维修小区内的健身器材;有的则表示,小区里的公共健身器材应属小区物业维修管理。

  “健身器材小损伤,物业公司发现了可以修修补补。要是损坏严重,就无力承担了。 ”合肥鼎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派驻某小区负责人对健身器材的维修问题,显得很无奈。“小区物业主要靠物业费维持运转,可是物业费里并不包含健身器材维修费这一项。对损毁严重健身器材,其维修费用要向社区、街道逐级上报,上报和处理的程序较为繁琐,周期也比较长。 ”

  “市区公共健身器材多为体育部门安放,其中也有部分是由小区开发商设置。体育部门将健身器材安置好后,移交给所在的街道、社区,养护管理也一并交给了所在地。 ”合肥市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2013年,合肥市体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民健身工程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对已安装的体育器材实行“属地管理”,但在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 《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未将室外健身器材维修管理列入各级政府的专项预算,缺乏专项资金,也制约着这一问题的解决。

  完善制度保障安全

  要让健身器材不再“缺胳膊断腿”,必须强化属地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发动广大居民共同监督使用情况。

  合肥市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政策,需要健身器材的单位可向所在地县级文体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文体部门再向上级部门申请。健身器材一旦赠与受赠单位,则由受赠单位负责后期维护工作。街头游园等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由申请单位进行管理和维修,如由所在社区申请,则社区应负责维修工作。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对公共健身器材的有关规定,体育部门配发的健身器材归受赠人所有,后期维护也由受赠人负责。健身器材的使用年限一般为8年,对于超使用年限的健身器材,社区可视其损坏情况予以拆除,重新进行申请。新建小区由开发商购买安装的健身器材,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协商,负责维修;单位职工住宅小区安装的健身器材,由单位和物业公司协商进行维修。


  “彻底解决公共健身器材受损问题,必须加强相关配套制度的制订和落实。 ”中国科技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助理周兴国表示,政府在建设公共健身器材的同时,还应同步完善配套的更换、维修制度,尤其是在器材临近故障高发期时应主动协助更换、维修、报废、拆除。此外,还要制定常态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巡修员,明确管理维护人员,建立器材管理维护网络,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排除可能存在的隐患。

  “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更有效地维护公共财物不受损坏。 ”周兴国表示,相关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对破坏公共财物者要进行索赔和法律惩处;广大市民要切实配合,在自身爱护公共财物的同时,对那些肆意破坏的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029-33248183
二维码